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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辦理113年度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,由「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」得標

教育部 函

主旨:有關本部辦理113年度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(招標案號:LP5-112043),已由「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」得標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臺灣銀行採購部112年12月27日採購開二字第1120009490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契約期間(訂購期間)自112年12月27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(惟保險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算,且保險期間以113年12月31日為限,不得超過契約期間),保險得標價為每人新臺幣166元(一年期),未滿一年期之計費標準請參考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內容(詳附件),另檢附113年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1份。

三、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,請至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網頁(https://www.cki.com.tw/Page/Index/114)下載相關資訊,路徑:兆豐產物保險〉客戶服務〉其他服務〉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傷害保險,如有疑問,請逕洽網頁所公告各分區服務聯繫窗口,或洽該公司總窗口聯絡人林先生,電話:02-23812727分機8585。

四、另108年2月1日起大專校院「教學助理」已採全面納勞保,爰各校辦理旨揭獎助生團體保險之對象,依本部107年11月20日修正「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」第1點第2項規定,僅包括「研究獎助生」及「附服務負擔助學生」,請各校配合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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