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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修正「科技部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

主旨:修正「科技部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說明:檢送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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