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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於112年研究獎金自即日起接受申請,請於112年5月2日前踴躍推薦報名

 

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函

 

主旨:合作金庫商業銀行112年研究獎金自即日起接受申請,貴校學生如有符合本行「研究獎金設置辦法」規定之資格者,請於112年5月2日前踴躍推薦報名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 依據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設置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(一) 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在學大學部四年級學生,或在各該系所修業滿1年之碩、博士班學生,惟不含在職進修專班學生,且在同一學程內未曾獲得本研究獎金者。
1、修習五年一貫班者,如以大學部第四年全學年成績申請,應以大學部學生資格申請。
2、同一系(所)級學生原則上以2人為限,超過者將以學期成績做為篩選標準。

(二) 上學年上、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。

三、應檢具之資料:

(一) 學校核發之上學年上、下學期學業成績單。

(二) 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:碩、博士班學生請由系主任或所長推薦,大學部學生請由擔任相關課程之教授推薦,並經推薦人附註論文審核意見。

(三) 研究論文乙篇,其研究範圍為與國內經濟或金融相關之議題,例如與ESG相關之永續金融、金融科技、金融創新、銀行法令遵循、金融法務、風險控管、資訊安全、網路行銷、電子金融等均屬之。
1、研究論文以中英文撰寫為限;如以英文撰寫,須附3,000字至5,000字中文摘要。
2、研究論文應以個人名義發表,不受理與同學或指導教授共同發表之論文。

(四)「申請研究獎金個資告知事項」同意文件乙份。

四、研究論文經本行審查通過者,將頒予獎狀及獎金。大學部每名新台幣(下同)1萬8千元整,碩士班每名2萬5千元整,博士班每名3萬元整。獲獎論文本行得擇優刊載或印行,不再另行支付稿酬。申請人得獎資歷並將做為本行未來晉用人員之參考。

五、本行將擇日舉辦頒獎典禮,屆時請得獎學生至本行參加典禮。

六、檢附本行「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」(附件1)及「個資告知事項」同意文件(附件2)各乙份,請自行複印備用,或至本行網站(www.tcb-bank.com.tw)下載專區下載。

七、相關申請文件請逕寄至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(郵遞區號105),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調查研究部收,並請於信封上註明「申請112年研究獎金」。

承辦人員:李逸川

傳  真:(02)2731-3505
電  話:(02)2173-8888#3750
地址:105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225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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