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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! 今(112)年度計畫主持人如欲申請減免授課時數請於4月底前提出申請

一、 依據「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教師主持產學合作及學術研究計畫獎勵要點」第3點規定辦理。

二、 提醒符合以下資格之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:

(一) 申請資格:109、110、111年度結案之「產學合作計畫」、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」及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合計之計畫總金額達100萬元以上,同時有提撥行政管理費10萬元以上者。

(二) 申請方式:由計畫主持人於每年4月底前統計前3年(不含當年)內已結案(結案日期不得早於民國109年1月1日)之上述計畫,簽請減免授課時數。計畫主持人於簽辦減免授課時數時應載明所列入採計之計畫名稱、類型、經費及所欲減免授課之學期等相關資料,並會辦研究發展處、教務處及主計室等相關單位。

三、 為利教師簽辦,研發處已製作計畫統計表範本如附件,符合資格並有意於今年度提出申請之教師請依格式內容填寫,做為簽辦公文之附件。

四、 以下兩件事項提醒各計畫主持人:

(一) 今年度新增「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」為可合計之計畫項目

(二) 109年結案之計畫,今年為最後可申請採計之年度〔明(113)年度可採計之計畫結案年度為110、111、112年度〕,請務必留意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
聯絡人:研究發展處黃家宏(分機:5408)

備註: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教師主持產學合作及學術研究計畫獎勵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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