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教育部發布「數位發展部推動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」以及其詳細條文。

教育部函
地址:100217壹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承辦人:林冠華
電話:02-77365845
電子信箱:edu.guai10612@mail.moe.gov.tw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
發文字號:壹教技(三)字第1120109259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發布令影本、法規條文(A09000000E_1120109259_senddoc2_Attachl.odt、A09000000E_1120109259_senddoc2_Attach2.pdf)

主旨:「數位發展部推動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」,業經數位發展部於112年11月3日以數授產策字第1122000720號令訂定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條文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數位發展部112年11月3日數授產策字第11220007204號函辦理。 
 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