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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 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科技部 函  

主 旨: 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
說 明:
一、 貴機構執行中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如有不符本次修正規定者,請於本修正部分規定案生效日起3個月內向本部提出計畫變更。
二、 檢附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修正後全文及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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