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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 修正 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第三點、第十一點、第十九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
科技部 函  

主 旨: 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第三點、第十一點、第十九點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
說 明: 檢附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修正後全文及第三點、第十一點、第十九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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