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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 修正「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」第四點、「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」第四點,並自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
科技部 函

主旨:修正「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」第四點、「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」第四點,並自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
說明:檢送修正「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」第四點、「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」第四點、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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