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部 修正「科技部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科技部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科技部 函
主旨:修正「科技部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科技部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送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主旨:修正「科技部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科技部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送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國立臺中科技大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