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權組 通知
主旨:本校獎助生及專/兼任助理申請系統【第二階段】上線,謹訂於109年9月14日(星期一)起實施,請各單位轉知所屬人員配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「獎助生及專/兼任助理申請系統」(以下簡稱申請系統),【第二階段】上線範圍為「非」計畫類助理人員聘僱申請案,包含附服務負擔助學生、辦公室工讀生、宿舍工讀生、電腦及網路通使用費工讀生等聘僱申請案。
二、配合COVID-19防疫措施,考量防疫優先原則避免大型集會減少群聚風險,「申請系統教育訓練」延後舉行,敬請見諒。本組提供申請系統操作諮詢服務,請於109年9月14日(一)至109年10月30日(五)每週一、週三、週五下午3點至4點間洽詢本組工作同仁(電話:22195660)。
三、申請系統參考文件,包括「申請系統Q&A」、「聘僱申請審核流程說明」、「申請系統審核操作流程」、及「校務行政系統帳號及權限申請表」,已公布於學務處學習與勞動權益組網頁「獎助生及兼任助理專區」「活動紀錄」( 網址:
https://reurl.cc/gmWVAz ),請自行參閱。
四、新進兼任助理最遲應於預定任用(聘僱)開始7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,並簽訂勞動契約後始得到職,且不得於事後補辦程序;凡未依規定致衍生爭議者,責任概由計畫主持人或僱用單位自行負責。
五、兼任助理到職時,用人單位或計畫主持人應依「勞工保險條例」、「就業保險法」、「全民健康保險法」、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等規定,主動申辦加保(轉入)及提繳勞工退休金,未依規定辦理,其所衍生之費用或違反規定而受罰,應由當事人、用人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