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國科會新進人員研究計畫(隨到隨審)申請案注意事項

各位老師 教安:


欲申請國科會新進人員研究計畫(隨到隨審)計畫之主持人請檢附下列第2、3項資料PDF檔送研發處信箱(otc11@nutc.edu.tw): 


1. 請確認國科會網頁之職稱(例:專案助理教授)是否輸入正確?
2. 國科會個人資料表(C301)
3. 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證明文件(至少6小時) 


以上皆完成確認後, 請電話通知研發處承辦(分機5413)欲申請國科會新進人員研究計畫(隨到隨審)

瀏覽數: